壹、甄試類別、報考資格條件、筆試科目、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:
一、本次甄試合計錄取210名(外勤人員台北縣市另備取40名),有關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、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:
甄選類別 | 職等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(所列條件均須符合) | 筆試科目(均考二科) | 工作地區 | 錄取名額 |
財務金融人員A組 | 八 | 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 | 2.專業科目:財務工程* *「財務工程」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| 台北縣市 | 5 |
財務金融人員B組 | 七 | 1.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; 2.已取得「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」。 | 2.專業科目:證券投資 | 台北縣市 | 5
|
國際金融人員 | 七 | 1.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; 2.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: (1)外語能力測驗(FLPT)筆試達240分(含)以上、口試達S-2+(含)以上; (2)全民英檢(GEPT)中高級(含)以上檢定合格; (3)托福(IBT)達80分(含)以上或托福(CBT)200分(含)以上; (4)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(BULATS)測驗ALTE Level 3以上; (5)多益(TOEIC)達750分以上; (6)IELTS國際英語測試5.5(含)以上。 | 2.專業科目:國際金融 | 台北縣市 | 20
|
財富管理人員A組 | 七 | 1.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; 2.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 (1)CFP; (2)已取得「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書」; (3)已取得以下5項測驗合格證明書: A.信託業業務人員 B.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C.投信投顧業務員 D.人身保險業務員 E.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| 2.專業科目: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| 台北縣市 | 20
|
財富管理人員B組 | 六 | 1.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; 2.已取得以下5項測驗合格證明書: (1)信託業業務人員 (2)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(3)投信投顧業務員 (4)人身保險業務員 (5)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| 2.專業科目: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| 台北縣市 | 7 |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等縣市 | 7 | ||||
台中、南投、彰化、雲林、嘉義等縣市 | 7 | ||||
台南、高雄、屏東等縣市 | 6 | ||||
金門縣 | 3 | ||||
地政人員 | 五 | 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 | 2.專業科目:綜合科目(含地政學概要、信託實務) | 台北縣市 | 10 |
法務人員 | 五 | 限大學法律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 | 2.專業科目:綜合科目(含民法、票據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強制執行法) | 台北縣市 | 10 |
外勤人員 | 五 | 1.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; 2.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 2.專業科目:綜合科目(含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) | 台北縣市 | 70 (備取40) |
| 桃園縣市 | 40 |
二、其他共同資格條件:
(一)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年齡:不限。
(四)兵役: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(含國民兵與補充兵)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7年2月29日以前退伍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,可先行報名,惟如獲錄取,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,否則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五)體格需求:
1.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.8以上。
2.辨色力及聽力正常。
3.無心臟病、精神疾病(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者)、法定傳染病(未經治癒,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),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。
本項需求係依「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」,比照國家考試簡章訂定。
貳、甄試方式:
一、各職等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
(一)第一試:筆試,均考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1科,共2科;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2頁至第3頁說明。
(二)第二試:口試。(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第二試)
二、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,按各類組錄取名額2倍之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
參、報名期間及方式:
一、報名期間:97年1月2日上午09:00起至1月14日18:00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灣土地銀行(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)及台灣金融研訓院(http://www.tabf.org.tw)首頁,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,不另行販售。
(二)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,為免網路擁塞,請儘早上網報名。
肆、測驗日期:
一、第一試(筆試):97年1月27日(星期日)
(一)測驗科目及時間
節次 | 測驗科目 | 預備 | 測驗時間 |
第 一 節 | 普 通 科 目 (含國文及英文) | 08:30 | 08:40 ~ 09:40 |
第 二 節 | 專 業 科 目 | 10:20 | 10:30 ~ 12:00 |
註:1.普通科目中,國文、英文各佔該科之50%。
2.以上各節除財務金融人員A組「財務工程」試題為非選擇題,應考人於答案捲上作答外;其餘各科試題均為四選一單選選擇題,採劃記答案卡作答。
(二)測驗地點:以台北縣市學校為測驗地點(其他各縣市未設試場),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本院網站,應考人可於97年1月22日(星期二)後至金融研訓院網站(http://www.tabf.org.tw)查詢測驗地點,並直接由網頁列印,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:97年2月23日(星期六)
集中於台北市舉辦,應考人可於97年2月18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(http://www.tabf.org.tw)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。
伍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:
一、成績計算(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,第三位四捨五入):
(一)第一試(筆試)成績:
1.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。
2.普通科目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40%;專業科目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60%。
3.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。
4.依第一試(筆試)成績順序,按各類組錄取名額2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;如第一試(筆試)成績相同時,依序以專業科目、普通科目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。
(二)第二試(口試)成績:
1.口試成績以100分計。
2.評分項目如下:
(1)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)。
(2)言辭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
(3)才識(包括志趣、領導、問題判斷、分析、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與經驗)。
(4)反應能力(包括理解、應變能力)。
(三)各類別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表所示:
類別 | 第一試(筆試)所佔比重 | 第二試(口試) 所佔比重 |
財務金融人員(A、B組) | 50% | 50% |
國際金融人員 | 50% | 50% |
財富管理人員(A、B組) | 50% | 50% |
地政人員 | 50% | 50% |
法務人員 | 70% | 30% |
外勤人員 | 70% | 30% |
二、錄取方式:
(一)錄取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,但有一科零分(含缺考)、口試成績未滿60分或總成績未達40分者,不予錄取。
(二)甄試總成績相同者,依序以(1)筆試成績、(2)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;仍為同分者,則再依序以(1)專業科目、(2)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。
(三)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。
(四)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土地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。
陸、待遇:
按「公營金融、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」及進用機構規定支薪:
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(月薪約32,000元,獎金另計);
六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(月薪約37,000元,獎金另計);
七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(月薪約43,000元,獎金另計);
八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(月薪約49,000元,獎金另計)。
◎簡章下載:臺灣土地銀行「97年五至八職等人員甄試」甄試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