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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 | 一、獎助名額:每學期每年級共三十名。(不限學校) 二、獎助金額:每名每學期五千元。 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十一月九日止。 四、申請資格: 1.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在七 十五分以上者。 2.未接受其它獎助學金者。 3.須領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或由具公信力之推薦函(如:村里長證明)而具體事 實證明家境清寒者。 五、應備文件: 1.申請表(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) 2.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3.本人之戶口名簿正、反面影本乙份 4.低收入戶影卡乙份或具公信力之推薦函(如:村里長證明)而具體事實證明家境 清寒者 |
相關附件1 | 200710251052160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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