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解嚴20週年徵文比賽開始徵件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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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活動源起 | |
| 臺灣從一個威權體制的國家,和平轉型為民主國家的過程,成為第三世界國家轉型的成功典範。時逢臺灣解嚴二十週年之際,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為記述臺灣民主化 與自由化發展的艱辛歷程,特別舉辦徵文活動,期藉由不同的年齡及屬性的民眾「從生活看讀臺灣民主」,將個人對臺灣民主的體驗及見地透過文字來發聲,以彰顯 民主的成果。 |
貳、徵文主題 | |
| 以「從生活看讀臺灣民主」為主題,題目可自定,得由生活、政治、宗教、歷史、經濟、美術、藝術、教育、文化或國際觀等不同面向,寫下自身對臺灣民主發展歷程獨特的見解,或不同的經歷及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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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投稿資格 | |
| * 學生組: 限定本國國籍之18歲(含)以上30歲(含)以下之在學就讀學生,不限性別與居住區域。 * 社會組:限定本國國籍之18歲(含)以上社會人士,不限性別、年齡與居住區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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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活動時間 | |
| 1.徵文時間:96年10月1日至96年10月31日 2.初審時間:96年11月 3.複審時間:96年11月 4.頒獎時間:96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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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徵文獎金及得獎名額 | |
| l 特優學生組及社會組各1名:獎金6萬元及獎牌乙面。 l 優等學生組及社會組1名:獎金3萬元及獎牌乙面。 l 甲等學生組及社會組1名:獎金2萬元及獎牌乙面。 l 佳作學生組及社會組3名: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。 l 入選數名:獎狀乙紙。 l ※徵選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決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從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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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得獎通知 | |
| 得獎及入選名單於96年11月30日前公布於「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」活動網站。並電話通知得獎者及入選者,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。得獎作品及入選作品應繳交作品電子檔,以便彙編出版專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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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投稿須知 | |
| 1.徵文文體:凡個人獨立創作之中文作品,文體得為記敘文、抒情文、論述文等形式,惟不得為詩、詞或曲等形式。 2.書寫格式:文稿須限以 A4紙張黑色字體列印,並以Microsoft Word程式書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繕打,正體中文,字體14號,新細明體,每頁25行,每行30個字 (含標點),每行固定行高26,版面邊界上下3.0cm,左右2.8cm。請至活動專屬網站〈www.cksmh.gov.tw〉參考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徵文樣式。 3.徵文字數:不得低於1500字,以3000字為限(含標點符號,文章字數統計不包含引用資料來源)。 4.投稿文件:以書面方式掛號郵寄投稿文件 5.投稿方式: 一律以郵寄方式辦理收件—請於截止日前,以郵局掛號或快遞送達:10048臺北市中山南路21號「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—推廣教育組丁秋雯小姐收」,並註明「話聲徵文比賽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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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評分項目及比重 | |
| *觀點獨具,立意明確:占評分比重40% *用字精確、富有創意,語意流暢:占評分比重30% *內容充實、結構嚴謹,感情真切:占評分比重30% |
玖、投稿限制及說明 | |
| 1.每人限投一篇文章,得獎後須繳驗身分證明。 2.投稿作品未曾在海內外報刊、雜誌、網路及各類媒體發表過。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或資格,或有冒借、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權益情事時,即逕予取消資格,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、獎座。 3.作品如有損害第三人權利時,由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 4.所有得獎作品,其發表權、轉載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。發行專書,不另支付版稅、稿費。 5.入選作品,不頒發獎金,但按投稿字數給付稿費,其發表權、轉載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。發行專書,不另支付版稅。 6.應徵作品、資料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件。 7.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徵文活動。 8.主辦單位保留增修徵文簡章權利,如簡章有所修訂,得另行公告周知。 9.得獎之獎額超過新台幣13,333元時,依稅法須扣15%之稅金。 |
拾、活動網址與洽詢專線 | |
| 徵文比賽相關辦法請瀏覽活動網站http://www.cksmh.gov.tw。 洽詢專線:(02)2343-1125 丁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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