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志願服務作業要點
一、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歡迎有志投身志願服務工作者,參與本會活動企畫執行與行政業務之推動,透過實際參與,培養知識力、行動力、創造力和關懷力。
二、 招募對象:具服務熱忱,願貢獻專業與時間,協助本會推廣相關業務,並經本會面談通過者。
三、 志工招募:
(一)報名:
1. 於本會網站線上報名或下載志工報名表,填寫後以傳真或電郵回傳。
2. 親至本會辦公室報名。
3. 於活動現場填寫志工報名表。
(二)面談會:
1. 時間:一個月二次,月中及月底各一次。
2. 內容:
(1)簡介基金會理念。
(2)說明志工服務項目與內容。
3. 正式加入:面談會結束後,發給《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志工須知》並簽署 同意書,即為正式加入本會志工團。
四、 志工服務項目:
(一) 行政資源組:辦公室值班,協助辦公室行政事務。
1. 值班時間:上班日(週一~週五,上午9:30~12:30、下午2:00~5:00兩時段)。
2. 每三個月排班輪調。
3. 填寫可值班時間,經基金會協調確認後通知。
4. 工作項目:
(1)新聞剪輯與歸檔。
(2)電話服務與諮詢。
(3)網站維護與管理。
(4)支援專案活動之執行。
(5)填寫工作日誌。
(6)其他辦公室行政業務。
(二) 專案活動組:協助本會各項專案之籌劃與執行,包括思沙龍、the Taipei Salon、國際名家論壇等等。
1. 專案企劃。
2. 手冊編輯。
3. 行銷宣傳。
4. 媒體聯繫。
5. 活動檔案建置。
6. 其他行政執行相關事項。
五、 志工培訓:
(一) 知識學習沙龍:
1. 形式: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講者,進行專題講座。
2. 內容:包括觀念性講座、展覽導覽、書籍導讀、影片欣賞等。
3. 每二個月一次。
(二) 技術培養:包括企劃、編輯、行銷宣傳、新聞寫作、國際禮儀等等。
(三) 定期聚會:包括年終聚會等。
六、 志工認證:
(一)凡符合下列條件者,由本會授予「志願服務證明書」
1.行政資源組:一年內值班時間80小時以上。
2.專案活動組:
(1)總召:曾擔任一次專案活動總召。
(2)組長:曾擔任專案組長五次以上。
(3)組員:曾擔任專案組員十次以上。
(二)參與一年以上,時數達150小時,本會向事業主管機關申請「志工服務績效證明書」。
(三)參與社會志願服務三年以上,時數達300小時;由本會向事業主管機關申請「志工榮譽卡」,憑卡可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區或康樂場所文教設施。
- Aug 27 Mon 2007 19:49
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公告:歡迎有志貢獻時間與專業的朋友 加入我們的行列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
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