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 據:教育部 96年1月30日 台社(三)字第0960016526號函辦理
二、主 旨:推展教育部加強各級學校交通安全系列活動,深入各級學校與基層社會教育機構,滿足學校與民眾學習意願,進一步推展終身學習與全民交通安全觀念與理念,讓民眾了解生命教育、人身安全的重要性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台灣省政府、南投縣政府、南投市公所
四、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
五、承辦單位:南崗社會教育工作站、南投縣馨潮藝術教育學會
六、協辦單位:台灣省二十一縣市政府、台北市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潭子社會教育工作站、南投縣漳和國小
七、贊助單位:中華民國觀光工廠促進協會、黃記筆墨莊、中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、喜王化工有限公司
八、初賽:1.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 96年10月18日(星期四) 截止,請將作品寄到:(540) 南投市自強三路16號【南崗社會教育工作站】收,以郵戳為憑。電話:049-2251065、聯絡人:柯智美
2.作品內容:請自選聖賢佳句或交通安全等文詞,決賽內容由本會規定,以交通安全佳句為主。
九、複賽:1.比賽日期: 96年11月4日 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,確定時間以通知為準。
2.比賽地點:南投縣漳和國民小學(南投市文林路16號)
3.題 目:當場公佈,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,筆墨印材自備。
4.評 審:聘請全國書法名家七人擔任評審委員。
5.錄取名額:
(1)國小中、高年級第一名一人;第二名二人;第三名三人;第四名三人、第五名三人;其餘各組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人。
(2)各組優選二十名,佳作依各組參加人數比率評選若干名。
(3)凡參加複賽未入佳作以上者,均為入選。
十、比賽組別:1.長青對聯組(六十五歲以上)
2.社會對聯組(社會人士含職工、大專)
3.社會中堂組(社會人士含職工、大專)
4.高中(職)組條幅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
5.國中組(條幅,橫 34公分 、直 140公分 )
6.國小高年級組(四開,橫 34公分 、直 69公分 )
7.國小中年級組(四開,橫 34公分 、直 69公分 )
※初賽作品:請用人工宣紙書寫,落款蓋印。
※複賽作品:優選及前五名將爭取編印專輯經費分贈各縣市文化中心、社教機構、學校縣市圖書館等。
十一、獎勵:1.各組一至五名、頒發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獎狀及獎品獎勵。
2.優選獎、佳作獎、入選者將分級頒給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獎狀獎勵。
十二、頒獎日期:比賽當天( 96年11月4日 )下午二時三十分起。
十三、附則:1.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,經評審發現有捉刀嫌疑者,得於複賽時當場重寫,若經證實非本人作品,得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。
2.凡參加複賽得獎作品,得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或陳列展出文宣,不得異議。
3.本實施要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。
十四、本實施要點奉陳教育部核定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