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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度又有就業 大禮放送!如果您是非營利法人、團體(政治團體除外),所服務對象為職訓局所歸列之特定對象者,即日起至97年1月底向「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」提出計畫 申請補助,最高可獲80%經費補助,97年2月將進行第首批審查。計畫內容如可有效協助失業者就業,「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」表示,將優先核定,最高可獲 50萬元補助!

據「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」表示, 特定對象包含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個案、特殊境遇婦女、負擔家計婦女、二度就業婦女、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、中高齡者、原住民、 生活扶助戶(指經社政主管機關依社會救助法之規定認定為低收入戶者)、弱勢青少年(指15歲以上未滿24歲,未升學未就業、偏遠地區或高危機高關懷青少 年)、更生受保護人等。

「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」主任鍾錦季指出,96年開辦「促進特定對象就業補助作業要點」以來,申請單位非常踴躍, 97年將針對計畫內容能有效協助失業者優先就業者核定。鍾主任表示,雖然失業率較前幾年有下降趨勢,但一群屬於傳統產業工作多年、技術層次無法提昇的求職 者、高風險弱勢戶或原住民、更生受保護人等特定對象仍為失業高危險群,一旦遭逢失業,不但經濟上生活可能陷入困境、重新覓得適當工作機會之困難度亦比一般 人相對提高。為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共同協助這群失業勞工強化求職信心、穩定就業,籲請符合資格之相關單位踴躍提出申請。雖然申請時限可至97年6月30日 止,該中心表示,為免後續額度用罄而向隅,請儘早提出申請,首批將於2月核定,該梯次請於1月底前送審。

可提出哪些計畫內容?就服中心承辦課課長洪瑞雪指出,目標為結合轄區內民間團體資源,共同辦理徵才面試、就業媒合、促進研習、企業參訪、及就業準備成長團體等活動,讓在地失業者瞭解就業職場趨勢;另一方面提昇求職自信心,並利用各界所提供之社會資源協助儘速重返職場。

另外亦可藉由社區化民間團體特性與資源,協助在地失業民眾,透過就促課程、企業參訪及活動中相互勉勵、關心等情緒支持,協助再出發。

如何申請?每案補助最高以申請計畫經費80%為原則,最高補助50萬元(不含資本支出經費),每一補助單位限提一案。計畫內容應符合轄區整體就業促進之需求、同時執行後可達成計畫之目的。相關申請規定及申請書表請至「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」網站http://tcesa.evta.gov.tw下載。該中心表示,為免影響核定額度,有意申請者請速洽該中心,第1梯次於97年1月底截止收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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