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廣日語教育,促進台灣、日本文化交流,日本亞細亞航空公司每年均舉辦日語演講比賽。 凡中南部地區大專學生對日語有興趣,並符合參加資格者,歡迎報名參加。詳細參加辦法如下: |
(1) 參加資格: ★ | 彰化以南(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市、台南縣市、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台東縣)四年制以上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 1 ~ 3 年級大學部學生,或二年制技術學院之 1 年級學生,五年制專科學校 4 年級學生(不拘日文系與否,同台競技各憑實力,歡迎自由報名踴躍參加)。
| ★ | 參加者與雙親須為中華民國國籍,並且不以日語為母語者。
| ★ | 前後合計未曾在日本居住半年以上。
| ★ | 訪日次數以不超過三次為限。
| ★ | 過去未曾獲得本公司主辦之日語演講比賽冠、亞軍獎項者。
| ★ | 25 歲以下之學生(198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)。
| ★ | 曾參加過本公司主辦之「中華民國大學生訪日研修團」者除外。 | (2) 參加辦法: ★ | 報名表請向各校 日文或應用外語科系,課外活動組 索取(報名表可自行影印)。或由此下載:第十七屆日本亞細亞航空盃日語演講比賽報名表
| ★ | 詳細填寫報名表上個人基本資料。
| ★ | 題目自定,內容必須是參加者自己的作品,以四分鐘為限,超過四分鐘或不到二分半鐘者均扣分。
| ★ | 以 600 字稿紙繕寫整齊的演講稿,及報名者本人演講的錄音帶(內容和演講稿一致),缺一不可。演講內容,以從未在公開場合發表過為限。
| ★ | 2007 年11月2日(郵戳為憑)以前,將報名表、演講稿及錄音帶寄到「80027 高雄市中正三路2號4樓 日亞航總務部」收,如有任何疑問請洽:( 07)236-4109劉小姐。 | (3) 審查辦法: ★ | 初賽:主辦單位憑參加者寄來的演講稿及錄音帶評定成績,選出若干名參加決賽。入選與否,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(不論入選與否,演講稿及錄音帶將不退還)。
| ★ | 決賽:決賽以公開方式進行。日期訂為2007年12月9日(星期日),開始時間為上午九時整,地點為高雄漢來大飯店十五樓會議中心。
| (4) 獎勵辦法: ★ | 冠軍、亞軍皆可獲得「2008年第30屆中華民國大學生訪日研修團」的參加資格,以及獎杯、獎狀、獎品。(以上內容會因狀況不同而可能有所改變,如有變動另行通知)。
| ★ | 季軍可獲得獎牌、獎狀、獎品。
| ★ | 入選獎、特別獎。 | 主辦單位:日本亞細亞航空公司 日華青少年交流協會 | 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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